(아주경제 최미화 기자) 通过对过去5年间(2005~2009年)韩国公共收费的调查显示,地方的公共收费上升率高达中央的6.5倍。
韩国企划财政部10日表示,通过对过去5年的公共收费动向进行分析后发现,2005~2009年期间,中央的公共收费平均增加了0.8%,而地方却激增5.2%。这意味着,2005年之后,韩国中央政府以遏制公共收费为手段来控制消费者物价上升压力,但地方却没有积极配合。
中央政府决定的公共收费项目有电费、瓦斯批发价格、列车费、邮递费、道路通行费、移动电话通话费、市内外高速巴士费等,而地方自主决定的公共收费有水费、瓦斯消费者价格、市内公交车及出租车费、净化槽清扫费、垃圾袋价格。
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:“虽然瓦斯的批发价格是由中央决定的,但是消费者价格是由地方政府自己决定的。由于地方政府自主提高了瓦斯价格,使得末端消费者的普遍认为公共收费大幅上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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